[交通] 飙车族的下场

飙车族的下场 近几年飙车族的新闻总没停过,可是案件依然层出不穷,究竟有没有法律惩罚相关人士呢? 有的,这属于鲁莽驾驶行为。 如何定义鲁莽驾驶? 一般常见的鲁莽驾驶行为包括横向或逆向驾驶,当然也包括飙车等行为。 飙车族的下场?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(1)条文: 鲁莽与危险驾驶 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不超过5年及罚款介于RM5,000至RM15,000的惩罚。 若其行为导致死亡发生: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(1)条文: 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死亡 罪成者可面临不少于5年和不超过10年的监禁,以及不少于RM20,000和不超过RM50,000的罚款。

Unable to present electronic road tax results in fine incident

  A man appealed that he was fined by traffic police for “no road tax” when he encountered a roadblock while driving his client’s car and could not show the physical road tax, nor access his client’s MyJPJ login information for electroni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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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出示电子路税遭开罚单事件

  一名男子申诉在驾驶他客户的车子时遇路障,因无法展示实体路税,又没有客户的MyJPJ登入资料,结果遭交警以“没有路税”为由开出罚单。 1. 即使我有还路税,如果我未能下载MyJPJ,当下无法出示电子路税,我会被开罚单吗? 交通部:不会,执法单位可以透过执法工具检查车子的路税及车主的驾照。 2. 如果开车的不是车主,民众要如何展示电子路税? 交通部: 1. 车主只需要将电子路税打印出来,然后放在车上。 2. 即使不能出示电子路税也不犯法,执法单位可以透过他们的工具检查车子的详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