逃税/漏税的后果?

逃税/漏税的后果?

谁需要报税?

马来西亚《1967年所得税法令》:

税务居民(tax resident)都需要报税,只要你每年居住在马来西亚超过182天,都属于税务居民。

报税就一定要缴税吗?

报税不代表一定要缴税,只有达到政府规定的总收入数额才需要缴税。

延迟呈报税务的后果?

《1967年所得税法令》第112(3)条:

一旦延迟呈报税务,税收局可向纳税人征收最高300%的罚款。

如果提供不正确税务资料的话?

《1967年所得税法令》第113(1)条:

提供不正确税务信息者,可被判最高罚款RM20,000,同时税收局可向纳税人征收高达200%的罚款。

逃税/漏税的后果?

《1967年所得税法令》第114条:

蓄意逃税一旦罪成,可被判最高罚款RM20,000或最高监禁3年,或是两者兼施,並且需为每一项控状所涉及的逃税额做出最高3倍特別罚款。

《2001年反洗黑钱、反恐布活动融资与非法活动盈收法令》:

逃税的钱也可能被定义为“黑钱”。一旦被列为黑钱,使用逃税的钱也等于洗黑钱。

一旦被定罪,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5年和罚款不少过相等于非法活动盈收或犯法工具的数额的5倍或RM5,000,000,视何者为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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