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刑事] 警方夜店扫毒,押走70多名男女及网红

 警方夜店扫毒,押走70多名男女及网红

日前槟州警方到夜店展开扫毒行动,押走了70多名男女回警局验尿,其中包括拥有80万粉丝的本地女网红。

在马来西亚吸毒有什么后果?

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(1)(a)条文:

滥用毒品,任何人滥用毒品或吸毒或体内含有毒品成份

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千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。及不超过3年观察期。

再犯的话惩罚会加重吗?

会的。

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(1)条文:

重复使用毒品,任何人二度吸毒或使用毒品被控。

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或不超过7年和鞭刑不超过3下。

爱惜生命,请远离毒品。

Leave a Comment